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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權利

  • 您可以享有同等之就醫權利,不會因您的性別、文化、種族、經濟條件、教育水準、宗教背景而有所不同。
  • 您可以於安全的醫療環境中,獲得醫事人員提供專業的醫療服務。
  • 您可以於就醫過程中,得到醫事人員尊重、體恤的照顧。
  • 您可以得到隱私權的保障,關於您的病歷討論、會診、檢查和治療都將受到機密且謹慎的處理。
  • 您可以得知您醫療照護團隊人員的姓名。
  • 您可以以您明暸的用語獲知正確、完整的醫療資訊,包括病情診斷、病況發展、治療方式、預後情況、手術原因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反應。
  • 在您同意簽署或拒絕簽署任何治療同意書前,對於您的處置與治療有獲得足夠的資訊。除了緊急的狀況外,您所獲得的資訊應該包含有:處置、治療的詳細描述,醫療處置上所可能產生的風險、其他治療方式或不治療及其可能產生的風險,並且知道為您執行治療處置的醫事人員姓名。
  • 在法律的規範下,您可預立醫療指示及委任代理人,在必要時為您做醫療決 定。並且依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,您有不接受心肺復甦術(或不予急救)之權利。
  • 您可以獲知藥物作用,及其副作用與其他注意事項。
  • 您可以接受或拒絕醫師建議之檢查項目、治療方式或人體試驗措施。
  • 您可以獲得衛教指導及出院後居家照顧的相關資訊。
  • 您可以參與診療及照護的過程與決策,決定同意或拒絕治療。
  • 您可以審視您的帳單內容及項目,且獲得解說。
  • 您可以經由申請,要求醫院提供病歷複製本、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摘要。
  • 您可以向醫院提出建議並得到合宜的處理,以提昇醫療品質,並且保障您 日後的就醫權利或醫療照護品質將不致於降低。建議管道:
    • 各單位主管
    • 院內意見箱
    • 服務中心
    • 護理站
    • 申訴專線(03)527-8999分機2211
    • 電子信箱:hsinchu@cgh.org.tw

病人責任

  • 您應向醫事人員提供正確的健康狀況、過去病史、過敏原、藥物過敏史及其他相關訊息。
  • 您應尊重醫事人員之專業,不要求其提供不實的資料、診斷證明或逾越醫療程序。
  • 您應配合醫事人員之建議,並經您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,施行各項治療程序、相關醫囑、檢驗及護理措施。
  • 您對治療結果不應有不切實際的期待。
  • 您應尊重醫護人員並珍惜醫療資源。
  • 您應在簽立相關同意書、契約書或在作決策前,充分瞭解其內容及治療後可能的結果。

更新時間:2020/3/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