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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護理

 

服務對象
  • 醫師確認病情穩定適合出院居家照護者(須有居家護理醫囑單)。
  • 活動不便且有明確符合健保給付項目須長期提供居家護理者。
  • 有管路留置、三級/四級壓傷傷口或服務項目為本院可提供者。
  • 同意合約內容者(請先詳閱合約書,於第一次訪視簽署)。

 

服務範圍
  • 新竹縣市區域。(單趟車程30分鐘內)。

 

服務項目
  • 護理評估及諮詢。
  • 護理指導如復健運動、營養、一般傷口照護、居家照護技巧等。
  • 護理服務:
    • 氣切護理、更換氣切套管。
    • 更換留置導尿管護理、膀胱造口引流管。
    • 更換留置鼻胃管。
    • 膀胱灌洗。
    • 腸造口護理。
    • 小量注射(肌肉注射、靜脈注射、皮下注射) 。
    • 三、四級傷口處理及換藥。
    • 代採檢體。
  • 醫療服務:
    • 醫師家訪身體評估、開立醫療處方

 

收費標準

一、健保個案:

  • 健保給付每月二次為限。
  • 每次需自付居家診療訪視費用之部分負擔5%(重大傷病、福保、榮民免部份負擔)及往返實際計程車交通費。

二、自費個案:

  • 基本家庭訪視費每次以一小時為原則。
  • 居家護理師基本訪視費1050元,醫師基本訪視費1553元,每項超過半小時加收200元。
  • 另材料、技術、檢驗費依實際發生項目,比照本院自費標準收費。

三、長照個案:

  • 需經長照中心評估轉介。
  • 需自付長照部分負擔(低收0%、中低收5%、一般戶16%)及車資200元。

 

出診時間
  • 星期一至星期五: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(國定假日休息,依醫院規定上班)。
  • 其他時間或例假日,若患者發生緊急情況,請直接回醫院急診室。

   

聯絡電話
  • 03-5278999轉5195或5196

 

居家護理訪視程序
居家護理訪視程序

 

長期照顧資源相關連結

 

居家照護指導手冊

 


更新時間:2023/11/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