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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護理
服務對象
- 醫師確認病情穩定適合出院居家照護者(須有居家護理醫囑單)。
- 活動不便且有明確符合健保給付項目須長期提供居家護理者。
- 有管路留置、三級/四級壓傷傷口或服務項目為本院可提供者。
- 同意合約內容者(請先詳閱合約書,於第一次訪視簽署)。
服務範圍
服務項目
- 護理評估及諮詢。
- 護理指導如復健運動、營養、一般傷口照護、居家照護技巧等。
- 護理服務:
- 氣切護理、更換氣切套管。
- 更換留置導尿管護理、膀胱造口引流管。
- 更換留置鼻胃管。
- 膀胱灌洗。
- 腸造口護理。
- 小量注射(肌肉注射、靜脈注射、皮下注射) 。
- 三、四級傷口處理及換藥。
- 代採檢體。
- 醫療服務:
收費標準
一、健保個案:
- 健保給付每月二次為限。
- 每次需自付居家診療訪視費用之部分負擔5%(重大傷病、福保、榮民免部份負擔)及往返實際計程車交通費。
二、自費個案:
- 基本家庭訪視費每次以一小時為原則。
- 居家護理師基本訪視費1050元,醫師基本訪視費1553元,每項超過半小時加收200元。
- 另材料、技術、檢驗費依實際發生項目,比照本院自費標準收費。
三、長照個案:
- 需經長照中心評估轉介。
- 需自付長照部分負擔(低收0%、中低收5%、一般戶16%)及車資200元。
出診時間
- 星期一至星期五: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(國定假日休息,依醫院規定上班)。
- 其他時間或例假日,若患者發生緊急情況,請直接回醫院急診室。
聯絡電話
居家護理訪視程序
長期照顧資源相關連結
居家照護指導手冊
更新時間:2023/11/8